TPM动力设备事故处理
来源/作者:TPM咨询服务中心 丨 发布时间:2017-05-12 丨 浏览次数:
一、动力设备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一般事故主要有下列情况(不在下列范围内,一般按动力设备的故障处理):
①因厂内设备事故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10~30分钟,或部分生产车间等电力供应中断30~60分钟。
②使全厂动能(蒸汽、压缩空气、煤气、水等)供应中断10~30分钟,或部分生产车间动能供应中断20~60分钟。
③使全厂氧气等供应中断1.2小时。
④修理费用达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日常动力设备安全
(2)重大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①因厂内设备事故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或部分生产车间等电力供应中断40分钟以上。
②使全厂动能(蒸汽、压缩空气、煤气、水等)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或部分生产车间的动能供应中断1小时以上。
③使全厂氧气等供应中断2小时以上。
④修理费用达到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
⑤锅炉或压力容器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或发生爆炸等,造成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亦为重大事故。
⑥恶性未遂事故如情节严重,应按重大事故处理。
(3)动力设备或动力管线非正常损坏,虽仍可使用,但造成不可弥补的损伤或使其寿命缩短的,或由于非正常原因使动力设备或管线的运行参数低于设计运行参数下限,并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为一般事故或重大事故。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运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二、动力设备事故检查
1.检查验收方法
重点动力设备大修和动力设施改造、安装工程的检查验收,一般可用自检和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验收。
(1)可行性方案审查。对大型重点动力设备大修和大型动力设施的改造安装工程,应提出可行性方案交有关方面审查,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工序、部件的验收工作。
(2)分段验收。在动力设备大修和动力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可由专职动力师、动力检查员、动力车间主任等共同组成试验、检查验收组,分项目、分部门、分阶段进行中间验收。
(3)整体验收。动力设备大修或动力设施改造工程竣工时,由专职动力师会同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整体验收,以决定设备或设施能否投人试运行。
2.检查验收内容
(1)设备和系统的外部检查。检查设备和附属设施、动力管线安装是否正确、牢固,以及密封程度、操作方便和调节灵活程度;绝缘或保温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油漆、颜色和标志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等。
(2)设备性能及内部质量检查。根据动力设备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安全规程、安全监察规程、动力站房设计规范等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包括强度试验、绝缘试验等),判断修理的设备和改造后的设施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
(3)技术资料验收。检查大修设备和改造设施的技术资料是否准确、完整,包括:大修后的检查试验数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记录和技术资料,修改设计的证明文件及竣工图纸,更换零件的明细资料,中间验收的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系统试验和试运行(转)记录等。
3.动力设备项修检查
动力设备项修及一般安装工作的质量检查由动力师(员)、预修计划员和动力车间主任会同运行班长,根据有关规程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日常维护的检查和评价
动力设备和管线日常维护质量的检查和评价,由动力师(员)会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对动力设备及管线的技术维护质量逐月进行检查和评价。评价时要注意动力设备和管线的整体技术状况、有无事故和带病运行情况及其延续时间等。
三、动力设备事故处理
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处理。重大事故要由厂长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和动力、安技、保卫等部门,并按规定请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等参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应说明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设备损坏的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具体责任者;
(3)事故造成的损失;
(4)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责任者处分的建议和决定。
TPM设备管理培训公司提出:动力设备事故调查报告除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外,如事故影响到上一级供电系统的断路器动作,还要将报告抄报地区电业部门;锅炉及压力容器事故应按规定报告所在地、市劳动部门;所有的触电、中毒伤亡事故,都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