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M煤矿隐患的闭环管理
来源/作者:TPM咨询服务中心 丨 发布时间:2017-09-29 丨 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是煤炭企业的永恒主题,隐患是煤炭企业的大敌,煤矿生产是动态的生产过程,因此,隐患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是普遍存在的。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隐患我们首先要承认其客观存在性和严重危害性,其次我们要用积极的心态和科学的方法来处理这些隐患,决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样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隐患的闭环式管理就是针对煤矿隐患特点和煤矿隐患产生规律而总结出的一套科学的煤矿隐患整改方法。
一、研究背景
“隐患不除,事故不走;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只有治理一项隐患,才有可能增加一分安全,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克服处理安全隐患的种种不良现象,提高处理安全隐患的责任意识,处理安全隐患要雷厉风行,决不能拖延,从而确保安全工作持续平稳发展。
二、推行煤矿隐患闭环式管理的必要性
煤矿隐患的闭环管理
从隐患导致事故的因果联系来分析,隐患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因素,隐患险于明火,隐患得不到及时处理就会诱发事故。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有隐患不及时处理,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就会诱发事故的发生,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和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都有直接关系。
三、目前煤矿隐患整改面临的困难
由于隐患发展为事故并不是必然事件,而是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隐患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为事故,也就是说隐患不一定就能发展成为事故,而处理隐患又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有个别领导,对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认识不足,他们错误的认为,处理安全隐患是浪费时间,白搭工,没有效益。因此在隐患的整改过程中就会存在领导不重视、职工不愿做的现象,也就产生了处理安全隐患不及时的种种不良表现
四、目前煤矿隐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个别单位对监管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重视程度不够,整改处理安全隐患态度不端正,“三乎”思想严重,不是从根本上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流于形式,执行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是按上级要求雷厉风行地进行处理,而是找借口拖延时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处理,或者表面上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至监管部门,而实际上隐患却仍没处理,加之监管部门对隐患的假整改现象习以为常,在监督隐患整改方面存在漏洞,最后必然诱发事故的发生。隐患的闭环式管理就是把隐患从出现至整改的全过程形成一个环状的轨迹,并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责任,从根本上杜绝隐患的搁置与隐患的假整改现象。
五、闭环式隐患整改法的实施细则
1.隐患的现场收集。科室管理人员在升井后将日常检查的隐患填写在隐患信息单上,并详细描述隐患的地点、责任单位及隐患的状态,管理人员在填写隐患信息单时必须将现场没有整改需要跟踪落实的隐患根据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定出整改期限。由安检科信息员每隔两个小时对隐患信息进行一次收集。
2.隐患的下达。安检科信息员在2个小时内将收集来的隐患内容及整改期限通知责任单位,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3.隐患的整改。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区队信息员将整改情况反馈到安检科。隐患整改单上必须有整改负责人的签字,并写明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
4.隐患的复查。安检科接到区队反馈的隐患整改结束的信息后,安排安检员在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并在隐患整改单上写明复查人、复查时间和复查情况。如果责任单位对已经下达的隐患不能在限改期限内整改结束,责任单位必须提出隐患延期整改的书面申请,并说明不能按期整改的原因,交由隐患的查出人员进行批复,延期申请经隐患查出人员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并重新确定限该期限,然后由区队信息员将隐患推迟整改的申请单交由安检科信息员,由安检科信息员按照隐患的整该流程对该隐患重新跟踪落实。
5.对隐患假整改的处理。如果安检员在复查隐患时发现隐患并未按照责任单位反馈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安检科将对该隐患的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隐患没有处理结束,而安检员的复查情况却是整改结束,就要追究安检员的责任。
6.对隐患的考核。可根据各类隐患的严重程度、隐患是否按时整改、隐患是否有假整改现象等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六、应用效果
下图是我矿在该隐患整改流程运用以来的隐患整改情况: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闭环式隐患整改流程能够有效避免隐患的假整改和隐患的搁置现象。提高隐患的整改率和隐患的整改效率,保证所有隐患都能落到实处,实现隐患整改的零漏洞。
七、隐患整改单样式
TPM咨询公司对于煤矿隐患整改单
该整改通知单为自动复写式的两联单,上半部分由检查人填写,下半部分“整改情况”栏由隐患的责任单位填写,“完成情况”栏有复查人员填写。第一联由安检科保存,第二联下达至隐患责任单位。在煤矿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责任单位将第二联反馈至安检科,安检科组织安检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果复查通过,将两联单合在一起,完成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