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金属冶炼工艺设备禁用
来源/作者:青岛搜索电子报 丨 发布时间:2018-03-02 丨 浏览次数:
本报讯 日前,市安全监管局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推动金属冶炼企业设备和工艺改善,提高金属冶炼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自2018年3月1日起至9月1日止,金属冶炼企业钢(铁)水罐非烘烤器烘烤、转炉炼钢吹炼后期补铁水增碳、爆破废钢(渣)等15项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工艺或设备将被禁止使用。